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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的目标 和 自我形象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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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大力推广普及风筝运动,传承发展中国传统文化,黄云芬、黄洋、邹玲、陈刚、张林忠拟共同发起成立贵州省风筝协会,申请如
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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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贵州省风筝协会成立的必要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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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风筝运动在贵州有很好的群众基础 贵州人热爱风筝运动由来已久,从1989年贵阳市白云区组织了第一届白云区国际风筝节至今,全省各地,每年大大小小举办各种风筝 活动及赛事无数。参加的运动员及观众热情日益高涨,在今年的白云风筝节中,甚至接到热情观众投诉,千里迢迢赶来,还没有看够就结 束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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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风筝文化知识普及不够 虽然风筝运动得到我省广大群众的喜爱,但是在广大群众中很多 人都不知道不清楚各种风筝的结构、来历和特点,不知道风筝比赛运动中的要求、规则,不懂怎样正确观看风筝比赛。今年,很多群众被 白云风筝节上的运动风筝、打斗风筝、夜光喷雾风筝、大型软体等风筝所吸引,拉着我们的运动员和裁判,问这问那,很想深入地了解这 些风筝各种信息,但是由于还要进行比赛,我们的运动员和裁判都只能蜻蜓点水的说一下,因此非常有必要成立贵州风筝协会,使其成为 风筝文化推广的宣传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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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专业风筝运动员及裁判青黄不接 目前,我省风筝运动员及专业裁判普遍年纪较大,大部分已退休,他们大部分都是30年前,在刚刚推广风筝运动时选拔出来进行培训和 学习的,在漫长的岁月中,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在各项比赛中仍然属于中坚力量。而现在爱好风筝的年轻人,都属于野放状态,对风 筝运动的专业放飞几乎一无所知,如果再不成立协会,把这些年轻的风筝爱好者组织起来,把这些老运动员、老裁判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 行传承,贵州风筝运动在目前这样青黄不接的情况下,就会出现断档。因此,成立贵州风筝协会让其成为老中轻风筝运动员的传承纽带是 迫在眉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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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风筝运动员从事项目少 风筝在春秋时期为中国人发明,距今2000多年的历史,经过长期的演化,风筝的种类变得丰富多彩。特别是现在,融入了更多的科技 元素,让风筝运动耳目一新。风筝运动,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简单放飞运动,而是承载着传统文化、艺术欣赏、科技创新于一体的可以全 民推广的一种健身运动。可是,目前,我省双线风筝、四线风筝、打斗风筝……等多个国际风筝项目均没有运动员参与。这些项目,观赏 性高,技巧性强,科技感十足,深得年轻人的喜爱,是向年轻人推广风筝运动的最好媒介。因此,成立贵州风筝协会,将国际国内优秀风 筝引入贵州势在必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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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成立的可行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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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按《社会组织管理登记条例》规定,本协会由黄云芬、黄洋、邹玲、陈刚、张林忠发起,黄云芬自愿捐资3万元,于6月28日召开了筹备会第一次会议。筹
备会上统一了思想,明确了目标,坚定了信心,划分了职责,保证协会成立工作有条不紊进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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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发起人黄云芬从事风筝运动40年,担任国际风筝联合会执委,曾担任过中国风筝协会委员,亚洲风筝联合会秘书长,组织过十多届国际风筝赛,国家级裁
判,参加过国际国内风筝赛事,领导省内风筝团队,参加国内外风筝比赛获得无数荣誉;发起人黄洋从事风筝运动30年,作为省内优秀
风筝运动员,多次参加国内外风筝比赛,获奖无数
;发起人邹玲,曾多次参与省内国际风筝节各项工作,多次组织小规模青少年风筝活动,较为熟悉协会日常工作流程;发起人陈刚,从事风筝运动35年,是国家级
裁判,曾担任大型国际及全国风筝比赛总裁、副总裁;发起人张林忠,从事风筝运动20年,是省内优秀风筝运动员,多次参加国内风筝
比赛,并获得奖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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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本协会会员由风筝专业运动员、专业裁判、爱好者、积极分子组成,他们拥有多次成功组织大型风筝活动及赛事的经验,可以承接省内各种形式的风筝活动及 比赛,开展各种技术服务咨询和讲座业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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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、组织承接省内各种风筝赛事及活动、向单位及个人提供技术服务咨询、开展风筝讲座、各单位及个人的捐赠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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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我省体育各级部门对群众运动、民族民间运动的推广普及相当重视,积极指导协会成立的有关工作,是协会开展工作的坚实后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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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成立后三年内拟开展的重点工作规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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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风筝协会成立后,将在贵州省体育局的指导下,按照《体育法》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。根据本协会的成立宗
旨,本协会将把在青少年中大力推广普及风筝运动,传承传统文化作为工作的主要任务,各项工作紧紧围绕这个主要任务开展。在成立之
初的三年,计划全省会员达到300人及以上,国家
级裁判
名,省内各地成立风筝队
支,培养风筝运动员
名,青少年风筝运动初具规模,现就各项工作具体规划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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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一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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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各分支机构,争取实现在各地州市建立分会,并完善其体系。 2.建立健全协会各项工作管理规章制度,特别是财务制度和会员管理制度,做到凡是有章可循、有法可依、有据可查。 3.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招募会员至少100名,要求有风筝相关专业知识,有意愿为协会服务的积极分子。 4. 在会员中培养专业裁判及运动员,至少达到裁判员 个,运动员 个。 5.各地州市至少成立1支风筝队。 6.大力推进风筝进校园活动,在青少年中推广风筝运动,争取召开一届贵州省青少年全国风筝邀请赛。 7.做好省内各单位风筝赛事的承接、咨询服务,努力带领新进年轻会员承担各环节工作任务。 8.建立贵州风筝协会公众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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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二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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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 继续完善组织机构及分支机构的组织体系,完善其相关规章制度。 2. 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招募会员至200名,要求热爱风筝运动,有意愿为协会服务的风筝爱好者。 3. 在会员中培养专业裁判及运动员,至少达到裁判员 个,运动员 个。争取能够在本年内,培养出双线、四线风筝运动员,并能组队参赛。 4.继续大力推进风筝进校园活动,在办好青少年全国风筝邀请赛的同时,争取能举办一届青少年室内风筝大赛。 5. 继续做好省内各单位风筝赛事的承接、咨询服务,让年轻会员承担大部分工作任务。 6. 开设贵州风筝协会公众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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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三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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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
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招募会员至300名,要求热爱风筝运动,有意愿参加协会各种活动的爱好者。 2. 继续开展好青少年全国风筝邀请赛和举办一届青少年室内风筝大赛。 3. 建立完善贵州省青少年全国风筝邀请赛、贵州市青少年室内风筝大赛比赛流程。 4. 争取组织优秀青少年风筝运动员参加国际赛事。 5. 继续做好省内各单位风筝赛事的承接、咨询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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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
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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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一)业务主管单位为贵州省体育局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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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二)章程规定的宗旨是高举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旗帜,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遵守宪法、法
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 团结省内风筝运动工作者、运动员、爱好者,努力发
展普及风筝运动,传承文化,不断提高风筝运动水平,组织好省内各种风筝活动及赛事,积极促进省内风筝爱好者与省外及国际风筝爱好
者 之间的友好交流 。 业务范围是组织承接省内各种风筝运动赛事 ; 承接有关技术服务咨询和学术交 流 ; 组织省内运动员参加国内外风筝竞赛及交流活 动 ; 负责指导青少年风筝运动地开展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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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三)协会拟任会长黄云芬、秘书长邹玲及法定代表人黄洋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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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四)活动资金及来源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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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五)租赁住所: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凤凰湾A2栋一单元2楼1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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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六)拟发展全省会员50名,10岁至70岁,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占70%。爱好者占
30%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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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六) 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 委托邹玲(手机号码 :17784175562,电子邮件: 774714913@qq.com 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贵州省风筝协会成立登记的相关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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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起人承诺,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为本人提供,且合法、有效、真
实、准确。 |